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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3月25日截止!2024年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开始啦!

更新时间:2024-3-12 来源:

 

【临安区】3月25日截止!2024年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开始啦!

renewinfo 绿纽科技 2024-03-12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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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浙江省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有关企业积极参加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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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条件标准

 

(一)应在浙江省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应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规定所申报类型的各项条件和标准;

(三)申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已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不再推荐。国家引才计划专家创办企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

02

组织实施

 

申报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按要求上传电子佐证材料。经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在省经信厅下发分配名额内推荐上报。

申报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方式。线上和线下数据要保持一致。

本年度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17:00。请各企业于3月26日前将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不需要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

03

有关事项

 

(一)原则上每年进行二批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在每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请各镇街根据工作要求,统筹做好企业申报工作。

(二)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需组织复核,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

(三)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经信局企业服务科。

联系电话:0571-89541433;

地址:钱王街390号813室。

 

附件:

1.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3.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4.2024年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推荐名单汇总表

5.2024年度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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