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落实各方主体责任,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开展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工作督查。现将有关要求函告如下:
一、督查重点
本次督查范围为辖区内所有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详见附件)。重点督查以下三个方面:
1.核查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过程中责任书落实、财政经费使用管理、自筹经费以及市县承诺补助经费等;
2.核查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逾期未验收的原因;
3.督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健康运行。
二、督查安排
1.全面自查。围绕三个方面督查重点,对照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责任书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告中要体现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明确界定责任,逐项限期整改;同时要总结建设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便向全省推广,促进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的规范发展。自查报告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以市政府名义邮寄至: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科技厅条件处)。
2.实地督查。在全面自查基础上,浙江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于2018年3月下旬派出督查组,选择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工作进度相对滞后、问题相对集中的地区进行实地督查。
本次督查时间紧、范围广、要求严,请组织好相关力量保质保量完成相应工作,遇有问题请与浙江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 省科技厅 郑 寅 电话0571-87054006
省发展改革委 钱晓红 电话0571-87052764
省经信委 程小辉 电话0571-87058130
省财政厅 张 卉 电话0571-87058420
附件:
1.杭州市所辖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名单
2.宁波市所辖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名单
3.绍兴市所辖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名单
4.温州市所辖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名单
5.金华市所辖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名单
6.嘉兴市所辖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名单
7.湖州市所辖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名单
8.台州市所辖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名单
9.衢州市所辖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名单
10.丽水市所辖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名单
11.舟山市所辖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名单
浙江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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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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